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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学生德育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计算机系学生德育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一、大学生德育基本分的计算与要求

详见学生德育测评的实施和操作办法

二、学生德育奖励分的计算及要求

(一)集体活动奖励分:

1.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团组织生活和集体活动(亲友团等)中态度认真、积极,表现突出者及活动的主要组织者、策划者,奖励5分 。  

2.由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奖励面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10。

(二)志愿者服务奖励分:

1.要求:坚持参加志愿者服务,本学年累计参加校系服务队活动5次或以上者,奖励5分。

2.不限人数,每学年由系服务队负责人根据活动登记表的记录,评定给出各班符合奖励的人员名单,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各班团支书共同组织,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社会实践奖励分: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受到有关单位表彰,或社会实践主要组织者,或积极参与社会调查,并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和社会实践论文获奖者,奖励5分。

2.由学生提出申请,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3.奖励面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

(四)公益劳动奖励分:

1.要求:一学年公益劳动成绩四次均为优者,奖励3分。

2.由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五)社会工作奖励分:

1.担任校、系、班级等各级、各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1-5分的奖励,其中只做上学期的加1分,只做下学期的加1-3分。

2.担任n个职位的,累加1n分,为x+1n分。(学生会主席负责人,团总支副书记0-8分,各部门部负责人0-6分,班干0-5分,舍长0-1分。)由学生提出申请,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但以下情况不予以加分:

(1)寝室卫生有不合格的宿舍长及所在宿舍成员中的学生干部;

(2)班干、团干、系干在团委的年度评审中不合格的;

(3)没有很好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群众基础差、各方面不能启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4)考试作弊及违反校纪校规的。

3.学生会主要干部的工作延续到大三第一学期的11月左右,鉴于此,社会工作奖励分酌情加分,分值占总分值的1/2。

(六)寝室卫生奖励分:

一学年系级或校级卫生检查全优的寝室成员奖励1-5分,具体情况按全优宿舍所占全系宿舍比例实行(被评为优秀文明宿舍的寝室即可。)

(七)各类竞赛获奖奖励分:

1.奖励分值:

(1)全国级别: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

(2)全省级别: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

(3)市校级别: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校级优秀奖1分。

(4)各系级别: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2. 参加校级、系级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如新生杯篮球赛、周末舞会、元旦晚会、五四合唱、新生杯足球赛、宿舍杯男、女生篮球赛、健美操比赛、五人制足球赛、运动会等加2分。

注:参加校系各项活动,第一名至第六名加分同1中(3)(4)规定(参加校级团体比赛获奖的团队成员按校级同1中(3)规定加分),未得奖者2分。同一类型比赛不累加(运动会获奖可累加),按最高分加,优秀奖不加分。

3.获得“晨练标兵”称号一学期加1分,一学年加3分。

4.啦啦队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出勤率达同类大项目场次80以上者(新生杯篮球赛、宿舍杯篮球赛、足球赛等),奖励5分,70加4分、50加3分、30加2分、10加1分(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会副主席审核酌情加分)。

5.学生会干事满一年加0-2分,担任多个职位的按2中办法实施(主席团审核。)

6.团委委员(学生党务负责人)加0-6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审核)。

7.同类竞赛获得多个奖的,只记最高奖励分,不重复奖励。

8.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9.红旗团支部所在的支部委员加2分或文明班级全班加1分。

10.黑板报在校级评比获奖的加分按校级荣誉给制作者,而非其全班;

11.运动会第一名按校级一等奖加5分,第二至第四名按校级二等奖加4分,第五至第八名按校级三等奖加3分。

12.文娱活动加分,正式或大型文娱活动时如:辞旧迎新晚会等

(1)组织者负责人加1-2分(每次不得多于2人);

(2)主持人加0-2分(每次不得多于4人);

(3)演员表演第一次2分每多一次加1分按实际酌情加分(不包括道具、工作人员)。

13.系所属社团负责人(会长)及心理部负责人加3-6分,副会长及社团各部门负责人加1-3分普通成员不加分,经本人向系团委提出申请,系学生工作小组审查认定。但是以下情况不予以加分:2次以上(含2次)无故缺席系干例会、请假3次以上的、未及时将材料报送系团委的。

14..社会工作加分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8分(酌情加分的除外)。

15.各类技能证书、资格认定证书加2分(仅在获得证书或成绩通知单的学年内有效);

(1)计算机专业专科生大二过cet-4加2分、cet-6加4分;

(2)计算机专业本科生大一过cet-4加2分;大二过cet-4加1分、cet-6加2分;大三以后(含大三)统一加1分;

(3)计算机系专业无论本专科大一过ncr-2加1分,ncr-3加2分以此类推;大二及以上过ncr-2不加分,过ncr-3(包含ncr-3)以上加2分;

16.各级各类讲座,五次以上,每超过二次加1分(0.5分不计),由讲座组织者或学生工作小组鉴定;

17.以上各项加分均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申请,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工作小组成员:系书记、系团总支书记、各班辅导员、系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社团会长、各班班长团支书等。

2.德育奖励分上不封顶。

3.系级志愿服务奖励分、社会实践奖励分由团总支副书记审查;系集体活动奖励分、寝室卫生奖励分、公益劳动奖励分由学生会主席审查;各项竞赛获奖励分由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共同审查;社会工作奖励分由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等根据一年以来的工作表现民主评定,各班班委奖励分由辅导员负责。

4.德育奖励分各班要在第二学期结束前三周开始统计名单,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评定后公示一周,无疑义后方可执行。

5.参加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例会时,相关人员(如参赛人员、工作人员、观众、啦啦队等)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并以此作为各项工作评定的依据,缺勤或者早退者,每次扣0.5分。

6.其他情况。

7.本制度是对德育手册的相关规定的补充解释说明,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问题按德育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分。




                                                              计算机系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