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搭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交流平台,促进我省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我厅将于近期面向社会统一发布2017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现就招聘会举办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我省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举办的主要面向2017届大中专毕业生,并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实行免费入场的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包括: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举办的主要面向大中专毕业生的综合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主要面向大中专毕业生的行业性专场招聘会;各高校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大型校园招聘会。
二、报送要求
(一)申报综合性、区域性和行业性专场招聘会的,需组织不少于20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不少于2000个就业岗位;申报大型校园招聘会的,需组织不少于10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
(二)请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2017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申报表》(见附件)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我厅将根据各地、各高校(单位)申报情况,统筹考虑招聘会的区域分布、举办时间,研究确定2017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对纳入计划委托举办的招聘会,我厅将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81号),给予专项补贴。
联系人:苏武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电子邮箱:bys@fjrs.gov.cn
附件:2017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举办计划申报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13日